福州第十六中学理化生准备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G-2025141
项目名称:福州第十六中学理化生准备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
1 | 福州第十六中学理化生准备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 批 | 1 | 300000 | 3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9 月 26 日至2025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
3、方式:获取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1623009936@qq.com)。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电 话: 0591-87803505
传 真: 0591-871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87803505转818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87803505转807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陈东英、闵清华、刘杰、陈诗琦 0591-87803505转806
电子信箱: 1623009936@qq.com
2、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第十六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35号
联系方式: 周老师 0591-2215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东英、闵清华、刘杰、陈诗琦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闵清华、刘杰、陈诗琦
电 话:0591-87803505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